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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持“高起点、高标准、高质量” 全面完成村(社区)巡察全覆盖工作
来源:溧阳市纪委市监委    时间:2018-07-26 15:15:11

       近年来,溧阳市委认真贯彻中央《巡视工作条例》和省委《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》,按照省委巡视办关于加强村(社区)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,坚持以发现问题为生命线,以整改问题为落脚点,高起点谋划、高标准推进、高质量落实,扎实开展村(社区)巡察全覆盖工作,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“最后一公里”,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,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。
       一、坚持高起点谋划,村(社区)巡察稳步加强
       1. 主动探索实践。针对多年来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持续高发的态势,从2009年起我市创新方式方法,由市纪委牵头抽调组织、农经、财政、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巡回检查组,先后开展了农村财务推磨审计、农村“小微权力”专项整治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“五巡”等活动,市委对以上共性问题通过个别反馈、会议通报等形式,督促相关镇(区、街道)、村(社区)整改,循序渐进、持续推动,为村(社区)巡察工作积累了“初始经验”。
       2. 谋实巡察方案。去年3月,我市在对镇(区、街道)党(工)委启动政治巡察时,就把对村(社区)党组织的延伸巡察列为重点。通过前两轮对4个镇13个村(社区)的延伸巡察,发现村级党组织作用发挥“虚化”、队伍建设“老化”、工作基础“弱化”等问题普遍存在,严重影响到新农村建设和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。为此,市委顺时应势提出“本届任期内完成村(社区)巡察全覆盖”的任务,并出台《中共溧阳市委2017-2021年行政村(社区)巡察全覆盖工作规划》,明晰了村(社区)巡察全覆盖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,力求通过巡察,找准“病灶”,深化改革,破解难题,推动工作。
       3. 全力抓牢试点。被列入全省村(居)巡察试点县(区)后,市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,认真学习《巡视工作条例》《党内监督条例》以及省巡办相关要求,进一步统一思想,自觉增强抓牢村(社区)巡察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。市委巡察机构按照市委要求,在深刻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,成立村级巡察专项小组,选择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、工业园区所在村、集体资金富裕村、信访矛盾多发村等4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开展试点。试点结束后,认真总结提炼,形成了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巡察工作方案,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村(社区)巡察工作。
       二、坚持高标准推进,村(社区)巡察步步深入
       1. 稳妥推进“不停步”。根据村(社区)数量较多的实际,在调研的基础上,采取三种形式三步走:一是“巡镇带村”,延伸巡察1/3的村(社区);二是开展村(社区)专项巡察,完成另外1/3的村(社区)巡察;三是组织镇(区、街道)“回头看”、阳光扶贫专项巡察等,完成剩余1/3村(社区)的巡察,积极稳妥审慎推进,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。目前,已完成了对54个村(社区)的巡察,发现党的领导弱化、党的建设缺失、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486个,移交问题线索84件,已立案35人。
       2. 聚焦重点“不散光”。针对村级发展阶段不一、发展状况迥异的情况,突出把握政治性和人民性这一重点,具体聚焦到“1+3+N”上,即紧紧围绕村级党组织虚化、老化、弱化等问题,提升村级班子创造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的作用发挥这个根本;剑指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、惠农补贴、村级工程招投标等三个方面;发力村级集体组织发展、村民自治、村庄环境等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突出问题的解决上,确保巡察时时抓住重点,处处把握要点。
       3. 简化流程“不教条”。坚持“因循不守旧、创新不失本”,既不背离巡视巡察工作的成熟经验做法,又不拘泥于固有模式,始终贴近农村实际,村(社区)巡察流程和环节能简则简、能并则并,决不机械教条。在巡察流程上,明确见面沟通、个别谈话、查阅资料、受理信访、集中反馈等5个必经环节,进驻动员会、听取汇报、召开座谈会等为可选环节;在问题反馈上,明确以镇为单位形成综合报告、村(社区)列出问题清单,实行“巡察组向镇级反馈,镇再向村(社区)反馈”的模式;在巡察整改上,明确镇(区、街道)党(工)委为村(社区)巡察整改责任主体,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。
       三、坚持高质量落实,村(社区)巡察有力有效
       1. 党的建设得到增强。农村基层党员的管理得到强化,重新规范了基层1308名流动党员的管理,861名失联党员取得了联系并理顺了组织隶属关系,农村基层党员的党费按期收缴率达到100%,农村“三会一课”等组织生活到会率达到80%以上。村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得到强化,在“阳光扶贫”活动中,市、镇、村三级4210名党员干部与5915户低收入农户结对,全市达到脱贫标准的低收入农户5308户9618人。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易发、多发的态势得到扭转,村组两级干部的违纪违法占比由2016年度的7成下降到现在的不足6成。
       2. 村级管理更加规范。市镇两级建立《村级集体资金“村务卡”管理办法》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村(社区)两级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》等村级日常管理制度50余项。突出非现金结算,全面实行“村银对接”;创优村务公开,统筹开发“阳光村务”微信公众号和电视公开平台;农村工程招投标、资产资源发包等重点领域全部进入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,今年全市累计成交项目452个,成交金额近1.2亿元,溢价355余万元;“百姓议事堂”在村(社区)的普及率达到100%,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交由“百姓评、百姓议、百姓定”,进一步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、监督权、决策权。
       3. 乡村振兴加快实施。随着村(社区)巡察整改的深入,发现的486个问题90%得到整改落实,村(社区)管党责任意识得到增强,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愈加彰显,进一步带动了村风民风持续好转,干群关系更为融洽,上下齐心合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局面基本形成,巡察监督的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。2017年度民调显示,基层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高达100%。(溧阳市委常委、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毛建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