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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碰撞”与“融合”
来源:常州市纪委监委    时间:2018-07-23 09:21:48

       2018年1月6日,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,包括我在内的14位转隶同志有了一个新家——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。人员转隶,转的只是身份和岗位,不变的是使命和责任。加入新集体,融入新家庭,在感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热情的同时,也深感责任重大。经过前期的学习培训,我迎来了转隶后第一起信访件办理,经历了一场纪法之间的“碰撞”与“融合”。
       工作理念的“碰撞”。2018年1月底,我们科室承办了一起反映党员干部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的信访件。“今天下午找人谈话了解情况,你以前在检察院办案的,谈话注意事项前期我也说过,由你来担任主谈有问题吗?”科室王主任问我。我心想,在检察院工作十年,从一名检察新兵到反渎局长,审讯、突破是家常便饭,谈话对象的总数也有数百人了,应该不会有什么难度。“没问题。”我爽快地回答到。多年的询问、讯问经历让我在纪委谈话室里也是咄咄逼人,习惯性的施加压力,“除了这次你收受的下属单位赠送的购物卡,还有没有其他类似的情况?收了人家的购物卡帮了什么忙?在组织面前必须彻底交代清楚!”“我真的只有这一次收了卡,也没有帮他们什么忙。”谈话对象蒋某说完以后放声大哭。王主任立马把话题转过去,安抚完蒋某,把我拉到一边,“我们主要任务是通过调查来还原事实真相。就算我们的党员干部犯了错误,但他们还是我们的党内同志,只要能真正的认错、悔错、改错,我们还是要以教育挽救为主,并不是要把干部一棒子打死,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‘四种形态’来把握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。”是啊,就算党员干部犯了错、做错了事,也不一定就是犯罪分子,不能和以前一样用犯罪的眼光去看待我们的党员干部,应该坚持教育挽救为先。这种党内谈话与之前我们在检察机关的讯问、询问完全不同,第一次谈话,就与我之前的办案思维产生了“碰撞”。
       取证思路的“融合”。通过一个阶段的工作,基本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。王主任问:“你们以前办的都是起诉到法院判决的案件,你看看咱们这个案件还有什么证据需要补充吗?”我考虑了一下,虽然这只是一个违纪案件,但是从检察院平时的案件取证角度来说,还是需要调取相关单位成立的会议就要,工商登记资料、资金的来源和性质等一些书证材料。我把我的这些建议告诉了王主任。他说:“好的,检察院原反贪、反渎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,对证据的把握和要求非常高,好的传统和做法我们更应该延续下来,而且有利于固定口供,今后我们无论是开展纪律审查工作还是监委调查工作,对证据的把握都应当有更高的要求,按你们的思路来吧。”通过大家的交流,融合了双方的优势,把大家的长处集合到了一起,形成了合力,对办案思路形成了“融合”。
       完成身份上的转隶只是第一步,转隶不仅仅是岗位、工作和职能的融合,更重要的是思维方式的转变和工作要求、工作标准的转换,要在思想深处认同,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上相互融合、互通有无,取长补短,行动上同向发力,真正让思维“碰撞”的火花形成合力,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。(沈剑)